(上接C32版)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34版) 2020-08-18

  (上接C32版)

  2017年5月3日,华峰集团向日本轻金属株式会社支付了246,844,705.2元,为股权转让价款(249,446,846元)扣除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2,477,417.4元)、印花税(124,723.4)之后的款项。华峰集团已完成前述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的代扣代缴,并取得了(142)浙地证00507044、(161)浙地现06330453的税收缴款书。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六)2017年10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年10月12日,公司股东华隆汽车与华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有全部公司股权(2,500.00万股)转让给华峰集团,转让价款合计28,947,500.00元,转让价格为1.1579元/股。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22日,华峰集团将股权转让价款25,000,000.00元、3,947,500.00元向华隆汽车进行了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七)2018年6月,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8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60,060.06万元增加至74,890.06万元,同意就增资扩股事项与横琴睿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瑞炜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佩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增资协议,股东大会同时通过了最新的公司章程。

  2018年4月,公司分别与横琴睿星、深圳前海瑞炜、上海佩展、平阳诚朴签订了《增资协议书》,根据协议,横琴睿星、深圳前海瑞炜、上海佩展、平阳诚朴分别认缴出资1,000万元、500万元、1,330万元、12,000万元,认购价款分别为2,100万元、1,050万元、2,793万元、25,200万元,认购价格均为2.1元/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5月28日的实缴资本,公司已收到横琴睿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瑞炜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佩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增资款31,143.00万元,其中14,830.00万元计入实缴出资,16,313.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截至2018年5月28日的实缴资本合计人民币74,890.0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55号验资报告。2018年6月20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公司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表所列示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八)2018年9月,公司更名

  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1808280745号),同意华峰日轻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资产重组,包括2017年收购重庆华峰,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华峰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拟采取支付53,791.29万元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持有的重庆华峰100%股权。

  2017年12月,公司与华峰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53,791.29万元的价格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重庆华峰100%股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1535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报告,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庆华峰实缴资本为47,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2,291.29万元。鉴于华峰集团于前述评估基准日后向重庆华峰新增实缴出资6,500万元,重庆华峰以现金分红方式向华峰集团进行利润分配5,000万元,故双方经协商后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增加1,500万元,即现金53,791.29万元。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74,890.06万股,本次拟申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24,96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且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无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二)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尤小华、尤金焕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4.8861%、8.1930%的股份,二人均担任华峰集团的董事,并且尤金焕、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尤小华三人为兄弟关系。

  公司股东平阳诚朴的有限合伙人为陈国桢(公司股东尤小华配偶的弟弟)、尤飞宇(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的儿子)、尤飞煌(华峰集团控股股东尤小平的儿子),普通合伙人为杭州天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华峰集团100%控股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无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74,890.06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4,963.00万股普通股(A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尤小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第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且减持不影响本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平阳诚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第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且减持不影响本企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尤小平的亲属股东尤金焕、尤小华、尤飞宇、尤飞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第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发行人股东横琴睿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瑞炜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佩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取得华峰铝业股份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2018年6月20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华峰铝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时间中较晚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陈国桢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六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不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铝板带箔按用途主要分为铝热传输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其中铝热传输材料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空调行业、机械设备、电力电子等下游行业热交换系统的制造,属于高附加值、深加工的铝合金材料,又分为铝热传输非复合材料和铝热传输复合材料。其中特别是复合料,附加值更高,技术难度更大、工序更为复杂。而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主要用于制造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零部件。此外,公司自2019年开始生产冲压件,冲压件主要用于制造汽车冷却设备等的结构件,属于公司现有产品的下游衍生产品。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铝压延加工的铝轧制材子行业。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铝合金复合材料的生产及其技术开发、自研技术的转让,销售自产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模具,铝及铝合金板材、带材、箔材、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并着重进入汽车热交换器领域,并迅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公司主要面向汽车市场,下游客户众多,已获得全球上百家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认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客户包括世界汽车系统零部件的知名供应商日本电装株式会社(DENSO)、德国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MAHLE Group(马勒集团)、韩国知名的汽车空调产品专业生产厂商Hanon Systems Corp.(汉拿集团)等全球知名汽配集团以及长城汽车、比亚迪等中国主流汽配商。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制造汽车散热器及汽车空调零部件,相当比例的客户是为奔驰、宝马、奥迪、特斯拉等高端车型配套的知名汽配供应商。公司曾获日本电装(DENSO)2014年区域合作供应商奖以及MAHLE Group(马勒集团)2017年质量优秀供应商奖。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铝板带箔(此外,公司自2019年开始生产少量冲压件,为现有铝板带箔产品的衍生产品),按产品的用途主要分为铝热传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和冲压件,其具体介绍如下:

  1、铝板带箔产品

  公司生产的铝板带箔产品可以分为铝热传输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具体介绍如下:

  (1)铝热传输材料

  公司主要产品为铝热传输材料,铝热传输材料按制造工艺分为铝热传输复合材料和非复合材料。根据产品厚度、下游产品适用工艺可进一步分为翅片料、管料、板料。翅片料主要用于铝制散热器翅片制造工艺的铝热传输材料,一般厚度为0.03-0.3mm;管料主要用于铝制散热器制管工艺(譬如高频焊制管工艺,折叠管制管工艺),其厚度一般为0.2-0.5mm;板料应用于铝制散热器冲压成型工艺,其一般厚度为大于0.4mm。

  分类介绍如下:

  ①铝热传输复合材料是以铝锰3系合金为基础核心材料,即芯材,利用轧制复合工艺使芯材和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物理、化学性能不同的牌号的铝合金在接触面上形成冶金结合的新型铝合金材料。与单一金属相比较,不同金属的结合可以使其物理、化学性能更优越,热膨胀性、导热性、强度、耐腐蚀性、导电性可得到很大提高。它一般由芯材和复合层构成:芯材由铝锰3系铝合金构成,起强度支撑和散热作用;复合层由铝硅4系合金或其他牌号的铝合金构成,起到钎焊或改善整体材料性能的作用。

  铝热传输复合材料的基本结构如下所示: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铝热传输复合材料,主要供下游客户使用钎焊工艺制造热交换器时使用。该材料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对于节能减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包括:i)使用铝热传输复合材料制造热交换器可使汽车热交换系统减重约40%,而汽车的轻量化对于能源的节约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ii)作为新一代热交换材料,可大幅提高热交换效率。

  公司工艺水平较高,可根据客户的要求,生产单面复合、双面复合、非对称复合以及多层复合等不同结构的铝热传输复合材料。

  ②铝热传输非复合材料主要是由单种铝合金通过轧制工艺制作的铝合金材料。该材料一般和铝热传输复合材料配套使用,用于制造各种钎焊式热交换器和汽车零部件。公司自主开发了多种牌号的铝热传输非复合材料,用于和铝热传输复合材料搭配使用,可达到理想的钎焊效果,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2)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

  铝合金材料以其密度小、材质软、易于整体拉伸成形等优点,已经被很多企业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各个零部件。公司此类产品主要用于制造动力电池壳体、电池盖板、防爆阀以及电池外壳等。公司的相关产品采用先进工艺生产,具有铝水纯度高(夹渣去除效率高)、性能稳定、厚度波动小、易冲压、调模次数少和耐腐蚀性高等特点。目前公司主要开发合金包括HF1050、HF3003、HF3005等型号,还自主研发了能在水中浸泡10年不穿孔的软包复合材料。

  2、冲压件

  冲压件为铝板带箔经过冲压工艺而形成的满足某种结构或形状的工件。不同客户对冲压件的形状、结构、数量、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各不相同,因此产品差异化较大。

  3、公司产品直观形态

  公司产品按形态和厚度可以分为铝板、铝带、铝箔和冲压件,其中铝板较厚,铝带和铝箔较薄,可以卷在附属物上,冲压件则根据客户需求在形状、性能、功能上各不相同。具体如下图所示:

  4、公司分类产品放大图

  公司产品按用途可分为铝热传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和冲压件,由于厚度较薄,其放大图具体如下: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制造各种钎焊式热交换器和新能源汽车用电池,在汽车热交换系统、民用及商用空调、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按照应用领域,本公司主要产品如下表所示: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空调、电力电子、高铁等多个领域,用于制造热交换系统、冷却系统或动力电池,产品的终端应用图如下:

  公司按照客户的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定制化生产,可以提供不同规格和不同性能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差异化和个性化方面的要求。公司生产的产品性能优良,面向中高端市场,在行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和大扁锭。由公司根据销售情况确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相应原材料。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制度,与一些规模较大的铝锭供应商签订了长期采购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商根据订单安排送货,保证了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按照行业惯例,为规避铝锭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采购的铝锭价格通常基于发货/订单/结算前一段时间内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期货交易市场等交易市场的铝锭现货或期货价格的均价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进行生产,按客户订单和客户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同时,所生产的产品需要满足客户对性能、技术指标、需求量的要求。尤其是冲压件的生产,不同客户对各自所需的冲压件在形状、结构、数量、功能和性能上的要求各不相同,差异化较大,属于定制化生产模式。

  公司制定了以销售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模式,由销售部门向生产计划科反馈需求,同时,生产计划科根据客户需求、产品生产周期、历史库存经验制定了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计划安排。公司的生产模式如下图所示:

  此外,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连城”)主要从事电解铝的生产和销售,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利润,扩充产品种类,中铝连城于2013年开始与发行人进行扁锭的生产合作。发行人与中铝连城的合作方式为发行人提供部分生产技术及合金配比参数要求,并派人进行现场管理,中铝连城提供生产线、生产人员和其他生产要素供发行人生产扁锭。生产完成后,发行人再购买扁锭成品,扁锭的总成本计量因素包括:原材料、能源、设备维修和员工薪酬福利等。由于发行人子公司重庆华峰生产能力提升,逐步满足半成品扁锭供应需求且发行人与中铝连城的合作协议亦已到期,发行人自2018年7月起终止与中铝连城的合作。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方式包括直销和经销,根据产品和市场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

  (1)国内销售

  公司绝大部分国内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根据订单规定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安排生产与送货。公司设有营销部,并设立了东部、南部、中西部及北部办事处,向重点区域现场派驻销售服务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和客户的信息沟通、及时处理问题与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地域分布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国际销售

  公司的国际销售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经销模式下,公司将相应产品以买断的方式出售给国内和国外的经销商,由经销商向外出售。采用经销模式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产品需求较为零散,经销商在国外具备更广的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地域分布情况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4、定价模式

  参照行业惯例,铝轧制行业公司的销售普遍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公司也按照此行业定价模式惯例,结合自身业务制定详细规则。具体为:公司产品销售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铝锭价格随市价波动,加工费高低则主要取决于产品附加值的高低:一是公司自身研发的部分合金成分和其他竞争者不同,导致合金力学性能、内部组织结构、耐腐蚀性等各种物理化学性能优于大多数竞争者,公司的研发水准体现在了加工费中;二是不同型号的产品因工艺、技术水平要求和工序的不同,产品加工费也有很大不同;三是市场上同类产品存在加工精度和工艺水准的高低,导致产品表面张力、塑性、力学性能、板形和厚度有所差异,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性能有所区别,导致加工费相差也很大。以铝板带材为例,对于普通铝板基材,技术门槛较低,具有一定规模的铝加工企业都可大批量生产,用于建筑通风管道或装饰等方面,因此产品竞争激烈,加工费较低;而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电池箔和牌号为7系、8系的铝热传输复合材料,则需要经过多道工艺,加工精度和质量要求较高,广泛用于高端汽车、高铁、飞机零部件制造,加工费较高。

  (五)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

  1、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的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市场,自筹建开始已充分考虑产品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的先进性,从设备配置方面改进了铝轧制材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如机械性能、板形、厚度、端面质量、卷取质量和表面质量的控制等。公司关键生产设备的装机水平(轧制能力)和过程控制技术(如板型控制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出具的证明: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铝热传输复合材料的产量、销量、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前2位,2018年公司铝热传输材料的产量、销量、市场占有率位于国内首位。公司是2018年(第三届)中国铝箔材十强企业。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国内从事铝轧制材生产的企业较多,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有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简要介绍如下:

  (1)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

  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朗吉斯(上海)铝业”)是瑞典独资企业,其母公司格朗吉斯铝业集团是世界主要铝型材生产者之一。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主要生产汽车热交换器用的铝热传输材料,是中国钎焊用铝热传输材料规模最大的生产企业之一。

  (2)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邦股份”)成立于1998年8月,于2012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337。银邦股份主要生产钎焊用铝热传输材料、铝钢复合带材料等产品,是国内的电站空冷系统用铝钢复合带材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力、工程机械等领域。2019年1-6月,该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92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下滑,其中铝基系列销售收入为8.00亿元。

  (3)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为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该公司服务于亚太地区汽车和工业热交换领域客户。主要产品为钎焊用铝热传输材料。借助奥科宁克全球资源,公司开发适合市场与客户应用的差异化产品,为客户提供定制解决方案。

  (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成立于2002年12月,于200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160。该公司主要从事铝箔、空调器用涂层铝箔、铝板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家用空调器散热器和汽车热交换系统。公司下游客户以家电行业的空调生产商居多,如大金、三菱、富士通、松下、美的、格力等。2019年1-6月常铝股份实现铝箔制品销售收入19.93亿元。

  (5)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成立于2008年2月,于201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876。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单零箔、双零箔、空调箔等,主要应用于空调和包装领域。2019年1-6月,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53.95亿元。

  (6)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成立于2007年6月,于2011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677。该公司主要从事空调箔、电缆箔等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印刷铝版基、复合铝板带箔、包装箔、合金板类产品等,主要应用于印刷器材、汽车热交换器、包装、手机壳等产品。2019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65.79亿元。

  3、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①产品优势

  产品质量优势是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公司拥有行业内先进的制造设备和精密检测仪器,确保公司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符合特定标准。公司的研发能力较强、拥有先进的工艺技术、齐备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等,并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凭借稳定、优质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全球上百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认可,并特别荣获日本电装(DENSO)2014年区域合作供应商奖以及MAHLE Group(马勒集团)2017年质量优秀供应商奖,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同时,公司产品规格较为齐全,涵盖了多个产品系列,拥有不同规格、不同牌号的铝板带箔,能够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拥有压延加工较为完整的生产工序,各个工序产能有效匹配,可生产多行业需求的品种。当某个细分行业出现较高风险时,完善的生产工序和丰富的产品制造能力可提高公司生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

  ②客户优势

  用于汽车热交换系统的铝热传输材料和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的电池料具有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公司已获得全球上百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认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世界汽车系统零部件的知名供应商日本电装株式会社(DENSO)、德国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MAHLE Group(马勒集团)、韩国知名的汽车空调产品专业生产厂商之一Hanon Systems Corp.(汉拿集团)等全球知名汽配集团以及长城汽车、比亚迪等中国主流汽配商。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制造汽车散热器及汽车空调零部件,相当比例的客户是为奔驰、宝马、奥迪、特斯拉等高端车型配套的知名汽配供应商。公司已经与汽车零部件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获得了客户颁发的多项重要奖项,具体如下:

  公司立足于上海,背靠经济、交通运输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该地区不仅有贯通的航空、铁路、水运和公路运输网络,还拥有远东大港口上海港,使得公司可以实现江海联运,客户覆盖面广泛。同时,区位优势为公司在全球范围进行战略布局提供了优越的地理条件,为拓展海外客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③规模优势

  2015-2017年,公司铝热传输复合材料的生产规模位居国内前两位,2018年公司的生产规模居国内首位,规模优势是公司获得市场优势的重要保证:

  一方面,公司凭借规模优势,可降低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同时,大型设备不但可以增加产能,还可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提高生产效率。规模优势有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整体利润水平。

  另一方面,规模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对下游客户的快速供货能力。交货速度是全球大型汽车配件制造商衡量和选择供应商的关键参考指标。下游客户因其自身订单和生产管理的需要,给予铝热传输材料生产企业的供货期一般较短,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其质量要求并实现大规模、快速供货的铝热传输材料生产企业具有极大的竞争优势。公司基于现有的生产规模,结合科学的库存管理、产供销和应急供货体系,已具备了大规模快速供货的能力,对客户生产高峰时期提出的各种要求能够灵活响应,赢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

  此外,公司可借助规模优势带来的经验积累、人才资源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在继续扩大规模的同时完善产品品种,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可及时调整产品结构。规模优势不仅能够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的全产品需求,还有利于公司利用新产品发掘市场新动向,抢占市场先机。

  ④人才和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科技骨干队伍,包括中高级工程师、技师70余名,外国技术专家5名,长期从事铝板带箔研发的资深材料研究人员和工艺技术开发人员50人。他们在行业背景和行业经验方面具有深厚的积累,在铝板带箔的成分配比和生产工艺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还建立了高标准的技术开发中心和理化检验中心,不断提升产品工艺。

  公司承担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研发的“新型稀土铝合金热传输材料研究”项目、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山园管理委员会委托研发的“新型无钎剂多层铝合金钎焊材料中试及试制项目”,及其他上海市多个科技攻关项目。经过上海市政府部门审批,公司被列入上海市第2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研发和技术实力获得行业认可。同时,公司拥有多项专利,研发实力和生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外,为保证持续研发能力,公司联合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建立了“上海交大—华峰铝业联合实验室”,并以微电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测试平台、交大分析测试中心为技术研究基地,对铝合金新材料、新工艺、新应用进行技术储备,牢牢抓住行业发展的热点和方向,增强自身在高端铝轧制材方面研究和开发的实力。

  公司的技术优势保证了未来的经营中可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能够为公司大规模发展提供强劲的技术动力支持。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将继续扩大研发投入,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生产更多深加工、附加值较高的铝轧制材,以满足客户需求。

  (2)竞争劣势

  ①产能不足

  公司生产的铝热传输材料属于高端铝轧制材,市场空间巨大并保持持续增长,由于产品质量优良,公司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并出口20余个国家和地区,尽管公司具有一定规模优势,但在销售旺季仍会出现供不应求的问题。公司现有的上海生产基地已经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需要扩大产能,而在上海扩建厂房将受当地土地资源紧张、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对公司的总体经济效益存在负面影响。

  公司经过对全国多地的综合考察,认为在重庆建厂优势明显,一是符合国家工业生产战略转移和国家支援西部经济建设的政策;二是重庆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距离原材料供应商更近,能源价格相对较低,且交通便利。因此,公司拟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内建立新厂,并作为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②资金不足

  铝轧制材行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钎焊用铝热传输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用电池料产品的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银行借款和自身积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营运资金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也使得公司错失了一定的市场机会。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公司需要引进更多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储备,但因公司目前的资本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整体实力仍然较弱,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因此,改变单一的银行借贷融资渠道,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是公司快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必经之路。

  七、发行人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不存在抵押情况。

  2、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公司在上海的生产用地、厂房存在抵押情况。重庆厂房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

  3、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下转C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