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富控
股票代码:6006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八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控互动”)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控互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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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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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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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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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宝信托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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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上海二中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富控互动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富控互动股份的可能性,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因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案号为(2018)沪02执615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冻结的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质押登记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7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99400000元作为起拍价和保留价于2020年6月3日10时起至2020年6月6日10时止在“公拍网”(http://www.gpai.net)正式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2020年7月12日10时至2020年7月15日10时,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7000万股以84000000元作为起拍价和保留价再次在“公拍网”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再次因为无人出价而流拍。
鉴于此,要求执行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保留价84000000元进行以物抵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8)沪02执615号之三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7000万股作价84000000元,交付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抵偿本案债务84000000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富控互动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宝信托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7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16%。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富控互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70,000,000股“*ST富控”均为流通股,目前流通状态。
四、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介:
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计划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二)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富控互动的过程
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受托人的事务管理类信托,本信托的设立、信托财产的运用对象、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全体委托人自主决定。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富控文化持有的股票收益权,信托存续期间由于富控文化违约,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系按照全体委托人的指令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司法裁定将富控文化持有的富控互动股票以物抵债至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
(三)信息披露人与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
(四)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本次增持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限制
无。
(五)信息披露人与信托计划受托人、托管人、委托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华宝-银河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富控互动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富控互动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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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日期: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