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下属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20-13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九通投资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20-136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20-13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临2020-1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3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或下属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下属产业新城运营公司开发产业新城项目而享有的、符合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的相关权益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本次项目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资产证券化项目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后续事宜。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的相关规定,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或下属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拟以其下属产业新城运营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发产业新城项目而享有的、符合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的相关权益(以下简称“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专项计划概述
(一)原始权益人:华夏幸福或九通投资;
(二)基础资产:因开发产业新城项目享有的、符合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收益权、应收账款、基础设施运营收益等;
(三)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产品和次级产品占比及认购安排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前述授权范围予以调整);
(四)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预期年收益率:优先级产品票面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
(六)发行对象:将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七)增信方式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可采取如下增信方式,具体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确定:
1、设置优先级、次级分层,收益分配及本金的偿付采用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由次级为优先级提供信用支持;
2、现金流超额覆盖,基础资产(包含期初基础资产和后续纳入的基础资产)预计产生的现金流超额覆盖应付本息,超额覆盖的部分用于弥补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回款不足;
3、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当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各种税费、优先级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和本金时,由华夏幸福或指定下属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若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其运营所需的成本及其他费用,华夏幸福为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的运营提供流动性支持;
4、保证担保,如项目设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华夏幸福对优先级持有人回售所持份额时所需支付款项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PPP项目收益权质押,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PPP项目收益权,为原始权益人或项目公司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6、股权质押,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九通投资股权或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出质,为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还款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如资产证券化项目推进需要,可约定在触发特殊条件时,将上述质押股权转让给因资产证券化项目设立的特殊目的载体);
7、公司与各服务机构认定的其他必要增信措施。
二、 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原始权益人或项目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依法合规全权办理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工作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分期发行事宜,具体发行规模、增信措施及优先级产品和次级产品占比、期限;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
(三)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与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关的事宜;
(四)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对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上述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资产证券化项目结束之日。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四、 审批程序
本次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资产证券化项目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3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九通投资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产业新城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关于九通投资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九通投资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九通投资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人民币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九通投资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记复利。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期次安排由九通投资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九通投资董事会或九通投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九通投资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九通投资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九通投资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九通投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九通投资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但若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本次债券发行之日后满24个月止。
(十二)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九通投资董事会及九通投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九通投资董事会,并同意九通投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九通投资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及九通投资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九通投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九通投资也将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审议相关议案。九通投资此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九通投资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0-1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635.89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担保已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项目一:
公司或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九通投资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下属产业新城运营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发产业新城项目而享有的、符合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的相关权益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支撑,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进行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为上述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差额补足和流动性支持、连带责任保证、PPP项目收益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和/或公司与各服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的必要增信措施。
项目二:
九通投资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拟为九通投资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
(二)公司实施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京开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309,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
截至2020年3月31日,九通投资总资产为125,379,964,925.68元,净资产为28,785,855,101.75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66,044,739.84元(以上数据为九通投资单体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联关系:九通投资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一:
就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公司或下属公司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情况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增信措施:
1、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当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优先级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和本金时,由华夏幸福或指定下属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若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其运营所需的成本及其他费用,华夏幸福为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的运营提供流动性支持;
2、保证担保:如项目设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华夏幸福对优先级持有人回售所持份额时所需支付款项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PPP项目收益权质押: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PPP项目收益权,为原始权益人或项目公司还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4、股权质押: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九通投资股权或九通投资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出质,为九通投资或项目公司还款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5、公司与各服务机构认定的其他必要增信措施。
项目二:
公司为九通投资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保证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35.89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627.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36亿元的325.3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0.36亿元的1.6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0-13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18号北广电子集团南楼3层华夏幸福大学孔雀城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5日
至2020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林成红
电 话:010-56982988
传 真:010-56982989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