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办公楼30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桑海波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国东因出差,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胜芳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臧辉列席会议、财务总监周先云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敏、吴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