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01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4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竞价受让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5.50%的股权,于2020年7月21日以4,913万元的挂牌底价,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责任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出售。

  公司拟参与该竞价,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如本次交易顺利达成,公司将持有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8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并受让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江盛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并以1元价格受让浙江盛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并受让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48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并受让江西乐浩综合

  利用电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拟与浙江盛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丰电力”)签署和解协议并以1元价格受让盛丰电力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乐浩”)3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和解协议及受让股权概况

  公司与盛丰电力于2014年共同出资受让了江西乐浩100%股权,其中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江西乐浩70%股权,盛丰电力持有江西乐浩30%股权。江西乐浩于2015年4月13日-2016年8月11日向公司分八笔共计借款33,600万元,用以实施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借款的年利率为6.15%,借款期限为5年。2015年9月,公司、江西乐浩、盛丰电力三方签署《最高额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盛丰电力对江西乐浩的上述借款承担不超过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5年。

  截止目前,盛丰电力对江西乐浩前两笔借款的担保均已到期,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盛丰电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第一笔借款2,003万的担保案件公司已经胜诉,第二笔2,003万的担保案件已于2020年7月20日开庭审理结束,并收到法院调解书。在第一笔案件起诉的同时,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盛丰电力持有的江西乐浩30%的股权。

  通过法院对盛丰电力的资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盛丰电力对外债务众多,基本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盛丰电力的对江西乐浩的借款担保还有6笔(第8笔借款届满到期是2021年8月12日),即将陆续到期,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盛丰电力拟达成如下协议:

  盛丰电力同意以1元价格将所持有的江西乐浩3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以解除所应承担的1亿元担保的全部担保责任和因担保引起的全部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西乐浩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浙江盛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1号9-D室-1

  法定代表人:施建华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站设备,通用机械,办公设备,机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装饰材料,医疗器械(限一类),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贵重金属),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轻纺原料(除棉麻);服务:电站设备成套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

  股东:陈平持股83.00%,陈静持股17.00%。

  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标的的基本情况

  江西乐浩综合利用电业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

  注册资本:1837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江西省乐平市涌山矿区

  经营范围: 电力生产、经营;煤矿低热煤、煤矸石、矿井水、电厂灰渣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环保及脱硫技术;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西乐浩总资产10,420.87万元,净资产-47,203.2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29.19万元,净利润-2505.2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西乐浩总资产 10,129.22万元,净资产-47,559.81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356.54万元(未经审计)。

  四、调解协议及股权受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调解协议及股权受让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