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0-08-01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袁嵩、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周圣云等十一人于2020年7月31日与杜玉岱签署了新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情况

  2019年7月31日,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等九人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1,995,78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九人合计持有186,895,78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6.92%)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2019年12月30日,袁嵩、周圣云与杜玉岱签署了《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34,917,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2020年4月14日,延万华、刘燕华、王建业、宋军、袁嵩、周波、谢小红、周天明、朱小兵、周如刚、周圣云等十一人与杜玉岱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解除协议》,约定前述《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期限届满时,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尚未完成,双方应继续续签《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一年。

  鉴于上述因素,2020年7月31日,延万华等十一人与杜玉岱签署了新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21,813,008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8.21%)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杜玉岱管理,委托期限自2020年8月1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延万华等十一名股东与杜玉岱签署《股份委托管理协议》是基于对杜玉岱的认可和信任,为更好的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和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玉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678,538股;由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7,418,000股;延万华等十一名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221,813,008股除处置权和收益权以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杜玉岱管理;综上,杜玉岱拥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合并计算后共计556,909,546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0.62%。再加上一致行动人袁仲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897,906股,其控制的关联主体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5,100,775股。因此,杜玉岱合计可控制的公司股份为652,908,227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24.18%,不影响杜玉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等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