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2020-08-01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8.21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履行金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并按照《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为发行产品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产品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6月3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起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同意为专项计划提供不高于40亿元人民币额度的差额支付承诺等形式的增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1234号)之后,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首期发行规模为8.21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8.2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1年6月1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0.01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1年6月10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牵头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管理人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融信模式下,电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拟将以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为债务人的融信、保理等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在代理人模式下,电建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拟将以公司及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为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代原始权益人(即前述债务人之债权人)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储架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期次及每期发行规模和期限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最终工作成果以及市场情况在前述发行总规模内和总期限内予以调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向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出具《电建保理供应链金融第1-18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直至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6月3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行的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原始权益人之代理人发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与[专项计划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承担的差额支付义务履行金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65,192.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28,734.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银证券-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以下简称“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5.00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收金额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列示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开展前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审批有关发行事宜。

  公司董事长于2020年3月16日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专项计划,并同意由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等形式的增信,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向专项计划管理人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函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银证券-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疫情防控abs)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71号)之后,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行。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分别为4.99亿元人民币和0.01亿元人民币,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2021年1月29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银证券-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计划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持有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初始基础合同、《融信开具协议》、《融信融资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融信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发行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保理融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银证券-中电建保理融信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疫情防控abs)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支付: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收金额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列示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支付承诺期间:自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对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款金额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中基础资产清单列示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直至专项计划受让的融信债权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3月16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保理融信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中融信债权的实际回收金额与《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基础资产清单列示的对应融信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余额为65,192.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61%;公司本部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28,734.2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63%;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