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变局中开新局 注册制下首批创业板新股上市渐行渐近 2020-08-01

  本报记者 刘 琪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会议还重点着墨资本市场,以37字进行阐述——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际上,在近年来的重要会议中,“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相关表述被多次强调。去年2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部署“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加强对交易的全程监管”;去年11月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4月7日召开的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始终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目前亦表现出了不同于以往历次改革的鲜明特点。”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一方面是致力于提升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体系。例如科创板、创业板的注册制试点,以及新三板的分层制度改革;另一方面是市场化导向。减少不必要的监管约束,提升市场主体运作自主性和便利性。如创业板此次改革从原先的审核制转变为注册制,从原有的证监会行政部门审核,变成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交易所来审核,并建立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体系,真正交给市场选择。

  在一系列推进、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举措中,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无疑是近期最重要的安排之一。

  从2010年开板交易至今,创业板到目前已经走过了10年。此次创业板改革重新明确了板块定位,在试点注册制的同时,优化了创业板IPO的标准和条件,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赴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了空间。同时,改革围绕注册制同步优化了创业板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包括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完善交易机制、完善退市制度、构建更符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体系等。

  在李湛看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深改进程进入实质性提速期,创业板承载着科技与传统企业的链接桥梁作用。注册制的全面推广,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无论是市场的制度完善如信息披露、约束和激励机制,还是中介机构执业能力,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以及投资者的成熟度等都有了很大提高,能够更加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约束力和激励机制,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才能更好地发挥,真正实现市场化的优胜劣汰。

  目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进入关键时期,注册制下的首批创业板新股也即将出炉。深交所日前公布,锋尚文化和美畅股份拟于近期在深市发行新股并上市。从发行时间安排来看,两家公司均于7月29日开始初步询价,7月31号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申购股数,并于8月4日正式启动网上、网下申购,中签结果则将于8月6日公布。

  综合来看,截至7月31日记者发稿时,创业板申请首发企业已达到340家。其中,180家企业处于受理状态,120家已问询,处于上市委会议阶段为5家,提交注册17家,注册生效12家,另外还有6家审核中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教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业板中止的6家主要是受到保荐券商资格暂停6个月的影响,不是申报公司自身层面的问题。不过,监管将在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打击违法活动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