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 2020-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 13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同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 20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