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9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24,000万元,其中,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后,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6,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数据系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受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授信期限:2020年7月24日-2021年7月24日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本金及其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的范围,除另有约定外,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6.34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60%。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