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33,106,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2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1,93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2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16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16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167,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100,7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1,161,3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冰洁、姜羽青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