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希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投资者共计23人,代表的股份为128,880,7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6692%;其中,中小投资者16人,代表的股份为1,023,9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90%。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8名,代表的股份为128,111,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4143%。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的股份为769,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9、股权登记日
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0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9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9%,反对18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41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4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354%;反对18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18,8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44%,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887%;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07,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1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0,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046%;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4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07,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1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0,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046%;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4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07,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1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0,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046%;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4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707,74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58%,反对16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11,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0,9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046%;反对16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11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