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7-28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80

  转债代码:113586         转债简称:上机转债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李晓东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庄柯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4.01-4.10)、5、6、7、8、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3、4(4.01-4.10)、5、6、7、8,已剔除公司董监高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机数控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