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7-28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吴启权先生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态。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14.5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启权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1030%到8.1036%。

  2020年7月27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董事长吴启权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通知,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7日,吴启权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0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6%。截至2020年7月27日,吴启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814,915股,占公司股份比例8.103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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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股份情况

  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27日,吴启权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0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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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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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情形。

  2、本次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吴启权先生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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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吴启权先生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具体详见2020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7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状态。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14.53%。

  (三)吴启权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吴启权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