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07-28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7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9,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理财期限

  华夏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9月28日)、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8,000万元,已于近期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73.4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于2020年7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12,17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377,358.49元(不含税)以及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25.4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481,116.05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2月27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4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拟实施的“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3,315.64万元。

  ②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拟实施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投入13,5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存款产品”产品,金额为4000万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保证,产品期限为65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13%。相关产品说明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存款产品

  产品代码:HY20232721

  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发行规模下限:1000万元

  认购期: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4日

  产品期限:65天

  起息日:2020年7月27日

  到期日:2020年9月28日

  产品风险等级:谨慎型

  预期年化收益:产品挂钩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12,(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预期收益率为3.13%;(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预期收益率为3.03%;(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预期收益率为3.03%;(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预期收益率为1.54%。

  2、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5000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保证,产品期限为91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预期年化收益率1.5%-3.0285%。相关产品说明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产品所属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发行规模: 5000万元

  成立日:2020年7月24日

  产品期限:91天

  起息日:2020年7月24日

  到期日:2020年10月23日

  产品风险等级:谨慎型

  预期年化收益: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年化1.5%,浮动收益:若观察日价格大于等于参考价格,则浮动收益为1.5285%;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且大于等于参考价格的55%,则浮动收益为1.45%;若观察日价格小于参考价格的55%,则浮动收益为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12挂钩。

  2、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全部利息或部分利息与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上午基准价挂钩。

  (三)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较短,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兴业银行(601166)、华夏银行(600015)为上市的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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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9,000万元,占上一年末(2019年12月31日为951,412,435.23元)货币资金比例为9.4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公司委托理财日常通过“银行存款 ”、“其他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1.7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