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2020-07-28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部分具体合作事宜并未完全确定,存在不确定性,所涉投资、运营、董监事委派、收益分配及其他具体事项以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的后续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3、半导体研究院拟投资15亿元,一期投资5亿元,由业达经发集团出资2亿元,睿创微纳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一期投资剩余部分及后期投资,由烟台开发区管委和睿创微纳视项目建设情况协商解决。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年7月24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烟台开发区管委”)经友好协商,签署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号。其为地方政府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烟台开发区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真诚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建“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标

  通过成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化合物半导体及MEMS工艺平台,开发可产业化且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新材料、新器件、新技术和新应用,推动本地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专业团队运营的原则,打造国内领先的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

  (二)合作内容

  为达成目标,双方将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合作:

  1、烟台开发区管委委托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业达经发集团”,系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与睿创微纳共同出资成立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半导体研究院”),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业达经发集团出资2亿元,睿创微纳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

  2、半导体研究院拟投资15亿元,建设集特色芯片及智能MEMS传感器的设计、制造、测试与封装一体化的开放性研发平台,为区域内及周边地区相关企业、学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公共服务。一期投资5亿元,建设一条8英寸MEMS工艺线和一条化合物半导体工艺线,满足研发和中试要求。一期投资剩余部分及后期投资,视项目建设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以半导体研究院为载体,建立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同机制,加快半导体研究院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推动本地区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合作机制

  烟台开发区管委委托业达经发集团与睿创微纳共同成立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睿创微纳负责半导体研究院的专业团队组建及平台运营,并由该团队承担半导体研究院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框架协议,合作中涉及的具体事项,由合作各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协议。

  2.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双方再行协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本协议的签署及实施将实现以半导体研究院为载体,建立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同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孵化,实现资产、业务、人才、技术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与烟台开发区管委签订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协议,合作涉及的投资、运营、董监事委派、收益分配及其他具体事项,由合作各方另行协商、签订具体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内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三)在后期协议协商、签约及履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具体合作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及后续合作进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