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华鑫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7-28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24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摩根士丹利华鑫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的具体网点及开户、认购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88318898)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当基金在开放期发生巨额赎回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风险。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保收益,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亏损本金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不承诺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的本金安全,也不承诺最低收益。若发生提前处置未到期固定收益品种或计提减值准备等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管理人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基金资产损失。请投资者充分了解本基金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带来的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本基金所面临的相关风险及后果。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在融资成本及市场风险发生变化等不同市场环境下,本基金无法灵活地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可能给本基金资产造成不利影响。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每6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可在开放期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但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开通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期结束后进入下一封闭运作期,如投资者在开放期不赎回基金份额,则需持有本基金至下一封闭期结束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基金而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每个开放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所对应的日历日期并不相同,因此,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过开放期而无法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本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信用风险,除前述特殊风险外的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6、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丰裕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大摩丰裕63个月开放债券

  3、基金代码:009816

  4、基金类别:债券型

  5、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6、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7、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8、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若本基金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T日,含募集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可于T日结束募集并于次日(T+1 日)公告提前结束募集,自T+1日起(含)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募集首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则对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9、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方式

  1)直销机构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50429808

  2)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支持银联通渠道、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www.msfunds.com.cn)。以上支付渠道支持的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手续,并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销售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网址:fi.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梁檐

  联系电话:021-20835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37494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 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黄妮娟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400-166-11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 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702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1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5)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大厦1008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联系电话:010-57418813

  客户服务热线: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1-60195121

  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1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联系电话:010-59336519

  客户服务热线: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1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刘昕霞

  联系电话:0755-29330513

  客户服务热线:400-930-0660

  网址:www.jfzinv.com

  2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赵耶

  联系电话:18551602256

  客户服务热线: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010-65309516

  客户服务热线: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兰奇

  联系电话:021-60818588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2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联系电话: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袁永姣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2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0842306

  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联系电话:0411-39027810

  客户服务热线: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在本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募集期满后,若本基金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履行适当程序。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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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单位:元)

  ■

  3、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计算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举例:某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0%,假设认购利息为19.7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9.76)/1.00=98,833.99份

  即该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19.76元,则可得到98,833.99份基金份额。

  4、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含),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含认购费)。

  5、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6、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办理程序

  (1)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含),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及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I、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是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监护人证明文件及代理人或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与开立基金账户同名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④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⑤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

  ⑥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⑦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⑧填妥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意见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II、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将认购资金存入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直销专户;

  ③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④若是由代理人或监护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代理授权委托书、监护人证明文件及代理人或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III、交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通过汇款等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①直销专户1: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2515800

  ②直销专户2: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753657923708

  ③直销专户3: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4000023329200180361

  ④直销专户4: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彩田支行

  账号:443066175018010020733

  ⑤直销专户5: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②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①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认购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网上交易平台

  1)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7×24小时受理(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支付渠道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其他销售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1、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转帐、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认购、申购、赎回、分红、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ms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中心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I、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II、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III、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IV、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V、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VI、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VII、填妥的预留印鉴卡;

  VIII、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X、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X、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协议书;

  XI、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XII、填妥并盖章及签字确认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XIII、填妥并盖章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意见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XIV、填妥并盖章及签字确认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书》(金融机构豁免);

  XV、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VI、可支持受益所有人判断理由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VII、受益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VIII、理财产品类还需提供监管机构对理财产品的设立批复、确认函、备案证明或产品成立公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XIX、年金类托管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年金资格管理证书和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XX、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I、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II、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I、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II、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III、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V、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割与过户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1、在募集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募集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2、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 亿份或募集资金金额少于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 人,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 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认购份额、利息等证明。

  2、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周熙

  设立日期: 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50年

  联系电话:0755-88318883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成立时间:1987年4月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3、直销中心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网站:www.msfunds.com.cn

  4、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发售基本情况”的第10条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部分。

  5、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周熙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68

  联系人:赵恒

  电话:0755-88318709

  6、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987

  联系人:施翊洲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施翊洲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