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0-临070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27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7人,代表股份1,193,418,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63%。其中,出席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8人,代表股份235,136,6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9人,代表股份821,104,7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8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72,314,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77%。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云杰先生、周原先生、沈陶先生、魏琼女士、王冬先生、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周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2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3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4选举魏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1.05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142,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
1.06选举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593,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311,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单喆慜女士、吴坚先生、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单喆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2.02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2.03选举许文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该候选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34,52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5%。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吴文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该候选人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804,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5%;
反对:6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92,42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7%;
反对:825,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弃权:16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百分比计算结果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康娅忱律师、杜晓璇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