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0-04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为后续推进具体合作奠定了基础。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协议签署概述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于2020年7月27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双赢的原则,为响应民航总局打造“智慧机场”、“绿色空港”的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促进双方在新的市场共同取得重要发展。
公司签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李光太
注册资本:381,827,504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9月19日
威海广泰(股票代码002111)是国内空港地面设备行业的缔造者,现已发展成为集空港地面设备、消防装备、消防报警设备、军工产品、无人机、特种车辆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集团,拥有行业唯一的“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中心”、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航空地面装备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
公司与威海广泰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过去三年未与威海广泰发生交易。本年度公司与威海广泰发生交易金额为121.95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威海广泰为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实力雄厚,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威海广泰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为甲方,威海广泰为乙方,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一致认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能充分发挥双方核心优势资源,推动智慧车桩一体化、地面设备数字化、智慧能源管理等业务在机场的深入应用,实现空港地面设备和能源管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为打造“智慧机场”、“绿色空港”提供优质的服务。双方认为,上述业务市场空间广阔,预计将带来较大的市场增量,将为双方新业务拓展提供重要的发展空间。
(二)合作宗旨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三)合作内容
1、甲方发挥技术和产品优势,为乙方提供机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产品、机场智慧能源管理等产品解决方案,并提供产品指导和技术培训。具体内容由双方签署技术协议分产品、分步骤实施。
2、甲乙双方组建联合研发团队,针对国内外机场特种车辆电动化需求,打通车桩信息孤岛,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安全、智慧的车桩一体化充电管控系统、优化机场特种车辆电动化布局,为机场特种车辆电动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3、甲乙双方根据机场能源特点,组建联合研发团队,启动机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探索机场能源管理新业态、新模式。
(四)权利保证和知识产权(具体协议双方另行签署)
(五)保密条款
1、双方同意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公开有关商业或技术的资料或信息。
2、协议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不得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将对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超出协议范围使用。
(六)附则
1、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进一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作以补充、说明、解释,补充协议或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合作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合作期满前如双方无异议,于协议到期前30日内续约。协议终止后,双方履行当中的具体合作合同继续有效。
3、协议期间,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威海广泰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双方充分发挥在各自业务领域的技术专长和资源优势,把握国家加快建设“智慧机场”、“绿色空港”的市场机遇,推动公司智能充电及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在新领域的推广应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是公司依托在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方面积累的核心技术及工程化经验向空港领域的业务拓展,有助于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协议的签署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并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二)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未收到上述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