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64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