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彭威洋、张海波、刘胜安、段浩然、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0-05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5万吨肥料级聚磷酸铵项目”已建设完成,“收购小坝磷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在报告期内已正常生产开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