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于2020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35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胡仁昌先生出具了《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至今,本人不存在减持捷昌驱动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捷昌驱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捷昌驱动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捷昌驱动股票的情况,本人承诺因减持捷昌驱动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捷昌驱动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