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锡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07-14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锡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锡娟、刘建华、刘笑寒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王锡娟与刘建华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两人合计控制公司47.90%的股份表决权。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2,919,457股(含本数),其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王锡娟拟认购不超过11,105,808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上限32,919,457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以后,王锡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公司45.48%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若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未按照认购上限进行认购等特定情形,王锡娟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可能超过47.9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来发行时,王锡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王锡娟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王锡娟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条件。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王锡娟因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