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原环保”)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51)。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承诺的提案》。拟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期限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内容已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拟变更承诺的原因
已承诺的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100%股权整体注入中原环保的交易事项在持续推进中,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原承诺履行期限2020年7月31日已无法实现。
二、承诺变更内容
根据交易事项整体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承诺变更如下:
1、公用集团将原承诺“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整体上市装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实施方案》,本公司将本着与上市公司公平协商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收购等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净化公司100%国有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最迟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变更为“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整体上市装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实施方案》,本公司将本着与上市公司公平协商原则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收购等方式将全资子公司净化公司100%国有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最迟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2、净化公司将原承诺“本公司将切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整体上市装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实施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和公用集团的统一部署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
变更为“本公司将切实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整体上市装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实施方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和公用集团的统一部署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
其他承诺内容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先详细审阅了相关材料,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导致原承诺履行期限无法实现。本次变更承诺符合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有利于确保承诺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前述事项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承诺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导致原承诺履行期限无法实现。本次变更承诺符合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有利于确保承诺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承诺的提案;
4、独立董事关于公用集团、净化公司变更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