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7-14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9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13日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詹惠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他监事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年6月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等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相关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20年6月5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3元/股调整为6.99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400,000股(含57,4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7,4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3,52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01,22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年3月6日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相关要求,经与特定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分别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股份认购协议》签订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