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已于2020年6月24日发布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于2020年7月2日发布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并分别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和2020-061)。具体内容请见于上述日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如下: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代码:038035
简称:泰和THP1
(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2254
标的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三)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1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出售1股公司股份。
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为2020 年7月7日至 2020年7月13日期间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在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投资者通过手工方式进行了有效申报。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