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为高先生的通知,获悉许为高先生将其质押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0万股追加质押给国信证券。该笔质押原于2020年6月17日到期,因质权人国信证券内部审批程序原因,该笔质押延期业务顺延办理。同时,许为高先生之子许丹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75万股质押给国信证券,作为许为高先生本次质押融资的补充质押担保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并追加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本次被追加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为高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63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15%;累计质押股份18,63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9.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丹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1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51%;累计质押股份44,250,000股(其中37,500,000股为可转债质押担保),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26%,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及追加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交易确认书》;
2、《股票质押回购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3、《股票质押回购初始交易确认书》;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