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07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主任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时雁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聘任汤虎担任内部审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主任的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时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278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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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附件:简历
时雁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曾就职于金湖县汽车配件厂、江苏金屋控制系统有限公司;2005年加入公司,在公司及子公司工作期间,历任南京埃斯顿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行政管理部经理、总经办经理、审计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雁女士通过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埃斯顿投资1%的股权,埃斯顿投资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时雁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时雁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虎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美国卡特彼勒公司,201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虎先生通过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汤虎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汤虎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