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崔根良、尹纪成、李自为、孙义兴、谭会良、褚君浩、阎孟坤、郦仲贤、顾益中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陈伟剑、徐晓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蒋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出售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崔根良、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万晓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