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行政许可办理大厅”项下查询,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网站系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收文编号为201669。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