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26,703,160 股剔除已回购股数97,434,12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226,703,1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452,556,968股。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转增股份的总股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分派比例,即1,225,853,808股=6,129,269,040股×0.2股;每股转增股本=本次转增股份总数÷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196870股 =1,225,853,808股÷6,226,703,160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转增股本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年度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本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196870)=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870。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3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7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七、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7月13日。
八、股份变动情况表
九、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7,452,556,968股摊薄计算,201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7元。
2、2020年6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0-064),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373,602,1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数量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十、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咨询联系人:章雅露
咨询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电话:0575-82208079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