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0-040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转股代码:191524             转股简称:奇精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14 日公开发行了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3.3亿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奇精转债”。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奇精转债”自2019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0元奇精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0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共有5,000元奇精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343股;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共有0元奇精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0股。综上,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共有5,000元奇精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343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43股,总股本由193,649,466股增加至193,649,809股。

  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胡培娜、郑爱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21,408 股(其中胡培娜、郑爱萍2人持有的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37,800股,剩余9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83,608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票已于2020年4月28日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521,408股,由193,649,809股减少至192,128,401股。

  鉴于上述事实,公司拟作如下变更: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93,649,466元减少至192,128,401元;根据上述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外,其余条款均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上述事项均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6月修订)》。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