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0-06-30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于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本公司于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公司将本集团内母子公司间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收到票据后提供资金给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使用。本公司对上述业务于2018年度并未进行任何账务处理,造成公司少计其他应收款2.07亿元,少计短期借款2.07亿元。

  2、本公司以自身的机器设备在平安融资租赁公司和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所获得的款项提供给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使用。本公司对上述业务于2018年度并未进行任何账务处理,造成公司少计其他应收款152,957,342.32元,少计长期应收款21,364,246.39元,少计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1,278,061.66元,少计长期应付款93,043,527.05元。

  3、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办理了远期外汇的期权合约。于2018年末,该等期权合约的年末未平仓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进行入账,造成公司少计递延所得税资产8,999,478.81元,少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9,272,715.23元,多计应交税费818,700元,少计财务费用3,623,800.00元,少计投资收益349,000.00元,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5,997,915.23元,多计所得税费用9,818,178.81元。

  4、本公司与高密赛维丝商贸有限公司的棉纱交易实质为提供资金供本公司控股股东使用,且高密赛维丝商贸有限公司实际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公司未将其披露为关联方。造成公司多计应收账款18,620,872.92元,少计其他应收款18,620,872.92元,多计收入15,987,820.99元,多计成本15,987,820.99元。

  5、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及泰安银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公司未进行披露,造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少计187,000,000.00元。

  二、对受影响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追溯调整,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

  (3)公司资产负债表

  (4)公司利润表

  三、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批准情况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依据充分;对会计差错的更正处理基于客观原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财务报表予以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并追溯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