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0,778,18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2.55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96,447,89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6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44,330,29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67%。
4、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51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32%。
5、公司董事肖明志先生和监事李建华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已向董事会提交请假条。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董事王志伟先生、沙重九先生、李文飚先生及独立董事王晋疆先生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龚俊强先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龚俊强先生控股的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共67,822,080.00股。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龚俊强先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龚俊强先生控股的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共67,822,080.00股。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龚俊强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龚俊强先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龚俊强先生控股的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共67,822,080.00股。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龚俊强先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龚俊强先生控股的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共67,822,080.00股。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由于出席会议的股东龚俊强先生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关联股东龚俊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龚俊强先生控股的正安县中联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共67,822,080.00股。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72,887,14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55%;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709,22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99.9510%;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448,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6063%;
反对68,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3937%;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曹平生、常宝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联合光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联合光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