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进展公告 2020-06-30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0年4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恺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54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莱盟建设”)等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明之辉”)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方案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目前已完成的事项

  1、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明之辉于2020年4月13日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及上市事项的办理情况

  公司已向朱恺、童莉、莱盟建设等3名交易对方发行36,797,468股股份,该等股份已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3、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公司已按照《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朱恺、童莉、莱盟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6,783万元。

  4、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0]第020650号),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07.46万元。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数金额,故交易对方无需就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补偿,上述过渡期内实现的收益由公司及交易对方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各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1、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尚需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配股份上市申请。

  2、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