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2019年度股东大会第12-19项议案、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表决结果为未通过。根据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在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后,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51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共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承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公司拟派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621,961,401.12元(含税)。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137,258,757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若于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14日)因公司配售、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则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1,621,961,401.12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
2019年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派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A股除息日及股息派发日为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本公司将就A股股东派发2019年末期股息的具体安排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公告。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陈共炎先生的薪酬清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度陈静女士的薪酬清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原专职监事钟诚2018年上半年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罗卓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0、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0、21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11项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019年度大会议案19为特别决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2-18项为普通决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就未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将根据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行进一步完善后,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宁、康娅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