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广西省平果布镜湖生态治理与乡村旅游度假区PPP项目(以下简称“平果项目”)的建设能力,加快项目实施和回款进度,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果东控建设”)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平果东控建设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4.2亿元贷款,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可行性缺口补助达到支付条件之日止,即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果东控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

  3、注册地点:平果县城龙路盘龙苑小区B13号商铺二楼

  4、法定代表人:易仁萍

  5、注册资本:14751.2118万元

  6、经营范围:全域旅游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及经营;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经营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公用设施管理。

  7、股权结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25%,广西平果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持股0.7%,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0.7%,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持股0.35%。(其中,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平果东控建设为公司项目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2020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平果东控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且政府第一笔可行性缺口补助达到支付条件之日止。

  3、担保额度:不超过4.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平果东控建设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能力,加快项目实施和回款进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持有平果东控建设68.25%的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平果东控建设1.75%的股份,广西平果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平果东控建设30%的股份,综合考虑到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项目公司融资金额、其他股东的企业性质和《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其他持股比例小的股东本次不为平果东控建设的融资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与平果东控建设签署的《广西平果布镜湖生态治理与乡村旅游度假区PPP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合同》,公司在建设期内需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设计施工工作,此次担保风险在于公司能否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设计施工工作,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平果东控建设的偿债能力主要取决于广西省平果县政府的可用性付费,平果县为全国百强县,该地方政府资信状况良好,政府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较强,平果东控建设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平果项目涉及工程投资金额5.67亿元,是公司在广西地区的重要项目之一。银行贷款落地有利于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项目回款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公司在广西地区的良好企业形象,为公司未来逐步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的市场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虽然其他持股比例小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担保和反担保,但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了解项目公司的日常建设和财务状况,政府资信状况良好,支付能力较强,平果东控建设具有实际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只是在项目建设期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0,844.88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3.75%,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3.90%,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