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20年6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通讯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数的0.015%;其中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500股,回购价格为8.02元/股,拟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500股,回购价格8.9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438.00万元及利息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此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