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飞先生、朱庆华先生、梁钢明先生、郑彩霞女士、王丽珠女士、李玉敏先生、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丽珠女士、李玉敏先生、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议案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姚俊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姚锦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朱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提名梁钢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提名郑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提名王丽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提名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提名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文件。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设立焦炭事业部、化工事业部、煤炭事业部、氢能事业部。焦炭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下属各焦化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公司销售部、供应部、生产部,合并至焦炭事业部统一管理;化工事业部全面负责公司下属各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煤炭事业部负责公司下属各煤炭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氢能事业部负责公司氢能板块各公司的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 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7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锦龙先生,1974年生,本科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之后就读于美国任斯里尔理工大学金融学专业和南开大学EMBA.历任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经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太原市政协常委。姚锦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俊卿先生,1966生,山西教育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太原师范、省教院学习,在清徐县马峪中学任教,在山西清徐煤炭气化总公司任职。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五星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姚俊卿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姚锦飞先生,1989年生,大学本科,本科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专业,之后就读于新加坡博伟工商管理学院。历任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科员、美锦能源销售部焦炭处业务科科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锦飞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朱庆华先生,196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通过人民大学MBA课程培训、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双创导师。曾获许昌市职工合理化建议一等奖、河南省管理成果一等奖和河南省优秀论著。全程参与许继电气股份制改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多次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并被评为河南省机械行业企业先进管理者、优秀董秘、金牛董秘,最具创新力董秘,并获得董秘勋章。历任许继公司计划员、证券事务代表、策划处处长、证券处处长、福建天宇公司董事和高管、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钢明先生,1969年生,大专学历,曾在山西煤运任职,之后经营个体焦化厂,曾任美锦能源供应部部长一职。曾当选为清徐县政协委员,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梁钢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彩霞女士,1968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并获得中国企业联合会颁发的企业管理岗位--财务总监资格证书、英国剑桥大学颁发的职业经理高级财务管理证书。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铁17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郑彩霞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王丽珠女士,1963年4月生,1984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本科,世界经济专业,1984年7月到1987年8月工作于太原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1987年9月至1990年6月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1990年7月至今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多年来致力于企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数十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及横向课题约二十余项。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山西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丽珠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玉敏先生,1958年9月生,中共党员。于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1991年7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0年10月至今在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担任专家、评委职位,负责评审内容;2005年7月在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担任专家职位,主要负责咨询业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辛茂荀先生,1958年生,1984年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先后任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3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的院长。历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西省总会计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客座教授、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专家组咨询专家。2012年8月以来担任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