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30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0-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2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3,08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7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9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70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1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3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6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娟 陈秋月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