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0-06-30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 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额度,《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0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均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

  2020年4月28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田”)与顺华(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协议》,中丰田以人民币2,700万元或等值港币收购顺华(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包装”)的30%股权,2020年5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等工商登记手续,中丰田委派中丰田董事长王成阳为英诺包装董事,青岛英诺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预计2020年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采购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预计2020年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采购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青岛英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韵路以南、正源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夏煜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661292397T

  经营范围:生产:标签膜、膜类添加剂、膜类深加工产品(镀铝膜、转移膜);农膜新技术及光解膜、多功能膜农膜新产品的开发、生产(批准证书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比例: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持有青岛英诺30%股权,青岛英诺为公司参股公司,中丰田董事长王成阳在青岛英诺任职董事,青岛英诺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英诺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英诺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英诺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新增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