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0-06-13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持有37.43%公司股份的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

  至2020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议案11.00-11.02已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1.00、11.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10、11.00、11.01、11.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1.00、11.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