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2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年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12日
(二)股东年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总行
(三)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4,388,083,295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2.5990%。
注: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年会情况,本次股东年会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陈四清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廖林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沈思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发行不超过900亿元人民币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疫情防控专项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廖林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8、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沈思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其新一届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选举廖林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自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关于沈思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5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资料》,关于廖林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5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9年度股东年会增加临时提案及变更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会议同意本行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人民币170亿元。其中,渠道发展投资人民币74亿元,主要用于网点布局优化、网点装修改造及配套机具设备等渠道建设项目投资;科技投资人民币50亿元,主要用于总、分行科技建设投资、自助机具设备等科技机具投资;基础运营投资人民币46亿元,主要用于综合营业用房、现金库房、档案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日常公务用车更新等运输设备投资,综合用房及公务用车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会议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0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0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会议同意本行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亿元的资本工具,其中在境外市场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值人民币400亿元的外币,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在境内外市场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4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会议同意本行在境内市场新增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根据抗击疫情和扶贫等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需要,会议同意本行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和《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的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基础上,2020年度追加人民币6,229万元临时额度用于抗疫资金捐赠。
会议审议通过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将向截至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人民币2.628元(含税)。A股股息预期将于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支付,H股股息预期将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支付。有关向A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股息相关事宜,请参见本行另行发布的A股201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年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从群基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年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