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12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6月5日以现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则有效期限延续至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之日止”变更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材料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从“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五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届满之日,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成日”变更为“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五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存续期届满之日,其余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材料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调整的情况,公司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其他发行方案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8)。
表决结果: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