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5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342 号)(简称“《关注函》”)。《关注函》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示关注,要求公司就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自查并做出说明,并要求在2020年6月8日前作出回复并披露,同时抄报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人员会同律师和年审会计师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刊登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公司申请于2020年6月11日前回复《关注函》。因回复《关注函》需要梳理和查找的资料较多、工作量较大,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因此公司无法在2020年6月11日前完成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0年6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