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9 年 12 月 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6月8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5,508,400 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7.66元/股, 成交金额为42,194,344 元,目前尚未完成购买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期将延长2个月,即购买期延至 2020 年 8 月 9 日止。根据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的原因及期限
鉴于股票购买期内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签订资产管理协议、协商融资方案、开立股东账户等事宜,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成立迟于预期且在购买期内,由于业绩预告、定期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买卖等情况,导致可用于股票购买的时间大幅缩短。
为更好地达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确保员工持股计划完整有效推进和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将延长2个月,即购买期延至 2020 年 8 月 9 日止。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9日。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