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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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股份定向回购方案,则将扣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应回购注销股份),不进行现金分红,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2、自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股份的6,147,786股回购注销事宜。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总股本为136,013,637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013,637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6,013,63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4,020,45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0年6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6 月1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204,020,455 股摊薄计算, 2019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67元。
九、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
2、咨询联系人:章虞达
3、咨询电话:0575-82738103
4:传真电话:0575-82737556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