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现对公告中“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的之“最终资金使用方情况”的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福州融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委托人: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