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0-07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B1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2019年度股东大会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视同对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常青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2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19年度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0、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 议案名称: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00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 议案名称: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第3项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第4项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别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池晓梅律师和陈竹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