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0年6月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为华素制药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之分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公司同意上述事项,并与华素制药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华素制药沧州分公司位于沧州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及一期在建工程(土地面积为93,305.35平方米,厂房及办公建筑面积18,552.47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经银行选定的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康正评字2020-1-0077-F01DYGJ1号《不动产估价报告书》:上述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20年3月5日的抵押价值总额为8,322万元人民币。
华素制药与华素制药沧州分公司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
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此项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详见同日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周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周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周二)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6日(周二)。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华素制药沧州分公司向沧州银行申请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1。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五日